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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条款

以下规则和条款一方面规定并限制金鹏俱乐部及其合作伙伴的行为,另一方面也是金鹏俱乐部与会员之间的协议。请细阅以下条文,以了解金鹏俱乐部在责任上所受的限制及其免责事项。

1. 金鹏俱乐部是海南航空、大新华航空、天津航空、香港航空、祥鹏航空、首都航空、福州航空、金鹏航空、北部湾航空、乌鲁木齐航空、长安航空和西部航空共享的常旅客奖励计划。

2. 金鹏俱乐部有权在任何时候废除、调整金鹏俱乐部的各项规则条款及相关程序,同时金鹏俱乐部保留在任何时候终止本常客计划的权利,且不承担事先通知的义务。

3. 年满2周岁的旅客,均可免费加入金鹏俱乐部,参加积分累积奖励活动。

4. 公司、非法人组织、其他法人实体没有资格参加本常旅客计划。本常旅客计划亦不受理以共同累积积分或相关情况为目的的数人联合申请或同一人重复申请。

5. 旅客需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资料,否则金鹏俱乐部有权拒绝此类入会申请,亦不承担因旅客信息提供不真实准确所造成的责任及后果。

6. 会员向金鹏俱乐部提供任何个人信息,即表示本人同意并遵守金鹏俱乐部积分累积、兑换奖励等活动的规定要求及《隐私条款》,以及今后可能发生的变动和补充。

7. 金鹏俱乐部拥有金鹏卡的所有权,金鹏会员对金鹏卡仅享有个人持有、使用和获益权,不得对其随意处置或转让。

8. 如贵宾卡损坏、遗失或未收到,请立即与金鹏俱乐部联系,我们将免费补办新卡,贵宾卡号及有效期保持不变。

9. 会员有义务关注并管理个人账户。对于因会员个人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证件号码、手机、邮箱、地址等)变更或缺失所导致的积分累积失败或联系失败、账户长时间无有效活动记录导致的积分清零、账户密码泄露导致的会员信息被篡改或积分被盗用等情况,金鹏俱乐部不承担以上后果及责任。

10. 会员的积分和账户均不得转让或合并,积分不可兑换成现金,积分奖励如因相关政府法规而应予课税时,税费由会员自行负担。

11. 所有用于兑换奖励的积分,必须为同一会员在同一账户内累积的,除非金鹏俱乐部特别说明,不可连同其他账户内的积分一同计算。

12. 金鹏俱乐部有权在不通知会员的情况下对会员账户进行审计,以确保会员遵守金鹏俱乐部的规定以及航空公司的相关运输和运价条款。在审计期间,金鹏俱乐部有权采取相应行动,包括但不限于暂停会员积分累积、暂停会员优惠和权益、限制或禁止会员兑换奖励品、冻结会员账户状态等。冻结期间会员将无法正常登录其账户并进行任何账户交易。

13. 金鹏积分、赠卡或奖励机票等权益未经我司允许,会员任何时候都不得用于转让、买卖或者交易(包括但不限于销售、赠送、交换商业、产品或者慈善赞助,参与拍卖、抽奖或者比赛等)。

为了保护会员账户安全,若账户存在以下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账户个人信息异常、账户交易记录异常、他人代为入会等,金鹏俱乐部可先行禁止账户兑换奖励,会员需进行实名认证后联系金鹏会员热线恢复解除(会员视情况需提供相关材料)。

14. 会员须遵守金鹏俱乐部规定合理行使会员权利,任何不恰当使用、滥用、错误使用会员权益,以及其他未能遵守金鹏俱乐部和航空公司有关条款和规则的行为将视为违约,会员应承担相应后果及违约责任。为避免疑义,上述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规转让、买卖、交易积分或其他权益获利;提供虚假或错误信息入会;恶意退票;利用系统差错、故障或任何原因导致的漏洞获利;利用会员资格牟利;违反本常旅客计划内航司或本计划相关的合作伙伴规定;违反本会员服务手册其他规定等行为。针对上述会员的违约情形,金鹏俱乐部有权在不通知会员的情况下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措施:终止会员资格(含贵宾会员资格,贵宾会员须退回贵宾实体卡);禁止此类会员再次入会;削减违规使用的积分或相应权益;取消会员累积、兑换等权益(含贵宾专享服务权益);取消未使用的客票、未发货的奖励品订单、不恰当累积积分等不当得利;对会员的积分或积分兑换权益采取的其他惩罚性措施。同时,违约会员应向金鹏俱乐部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五万元,还需承担金鹏俱乐部及航空公司的损失赔偿责任,为避免疑义,该等损失按照积分交易对价、积分兑换机票的实时售价、获利金额等标准就高确定,违约会员还应承担金鹏俱乐部及航空公司为实现权利而发生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律师费、鉴定费用、公证费用等维权费用。

15. 任何违反金鹏俱乐部规则及条款的行为,将导致在任何时间会员或乘机人的奖励机票被没收或者登机被拒绝,若已出行,任何后续旅行产生的费用将由乘客按相应舱位的全价票款承担,对于任何已使用的航段,会员和乘机人须缴付已搭乘航段相应舱位的全价票款。

16. 金鹏俱乐部或合作伙伴不对因提供或拒绝提供有关优惠、奖励以及奖励的使用,而导致会员、乘机人或同行旅客需承担的任何间接损失负责。

17. 金鹏俱乐部是决定会员是否符合资格获取积分的最终机构。金鹏俱乐部有权在任何时候根据审计结果取消或重算错误累积的记录。

18. 金鹏账户交易记录(含积分变动、账户信息变动等)的追溯有效期为六个月。会员对其账户的记录有任何疑问,请在记录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联系金鹏俱乐部;逾期,金鹏俱乐部将不予受理。

19. 金鹏俱乐部合作伙伴及其地址、电话如有更改或终止合作计划,金鹏俱乐部及有关合作伙伴恕不另行通知,亦不对此类变动负责。

20. 金鹏俱乐部将全力确保合作伙伴提供有关服务,但是对于合作伙伴提供的产品与服务均不予负责。

21. 如发生法律纠纷,其诉讼所在地为中国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

22. 当金鹏俱乐部规则与条款的中文版与英文版发生冲突时,以中文版为准。

23. 金鹏俱乐部对本条款享有最终解释权。金鹏俱乐部与会员均放弃对此合同中条款为格式条款的抗辩。